第三十九章
三年前,我第一次办罗佬,手下留情,不曾做绝。事后罗佬找我复仇,阴差阳错遇到了武昇。
虽然武昇没有死,可是那一晚砍在他身上的那些刀,那些部位都证明了罗佬不是在简单的办人,他确确实实存了杀心。
三年后,再次轮到我来办他。
这一回,我决心不再重蹈覆辙,让自己和兄弟陷入险境。前车之鉴,犹在眼前,要想永绝后患,除了斩草除根,没有其他办法。
在最终决定要弄死罗佬之后,我们兄弟三人都承担了极大的心理负担。因为彼此心里都相当清楚,这件事情绝对是我们兄弟出道至今所遇到最为凶险的一道坎。
甚至在各个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废黄皮,办方五以及和挑战三哥的那漫长一夜。
那几件事情,虽然也惊心动魄,至少都是还在自己熟悉的世界,有着自己可以依靠的兄弟,于早以谋划好的时间发动。
而罗佬此事,却再也没有了天时、地利、人和。
回到市内家里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踏上了飞往上海的班机,一天后,在离厦门金龙不远的一家酒店里见到了早我半天到达的地儿。
动身的之前,除了一些现金之外,我和地儿每个人身上都带了一真两假三张身份证以及一张银行卡。
我的卡里有八万一千六百八十元钱,这笔钱的用途很简单,只有一个。
买命!买我们自己的命!
万一出事,我们两个逃亡天涯,跑路所需的任何费用都要靠它。
而地儿的卡里有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元钱。
这笔钱也有着它的用途。
当老鼠刚告诉我罗佬呆在厦门寨上村的时候,我就感到非常奇怪,罗佬怎么会呆在一个村子里面躲灾?难道是隐居吗?
当时我脑中第一印象想当然的以为那是一个靠近厦门市区的小乡村,就算比九镇附近的村庄要大要繁华,但也无非就是一幅安静祥破旧不堪的乡间景致。
在乡村,只要办完事之后,手脚利落,跑得快点,闹出一点动静来通常都不会有太大关系的。
基于这种考虑,地儿带的那笔钱是用来买枪,找一个朋友介绍的当地人买枪。
我们要枪杀罗佬!
这个计划不是很完美,因为期间插入了其他的人,但是我们不是神通广大的007,也不是手眼通天的黑手党。我们只是来自一个小地方,有几个小钱,有几个小弟,有几个朋友的普通流子而已。
厦门,地远水深,除了那个可以把“十五的月亮”都抱上床的赖大哥和鼓浪屿之外,其他都是一无所知。
寨上村,更是一个听都不曾听过的名字。
在这样完全陌生的地方,要完全凭自己去办掉一个人之后,还能全身而退,其难可比登天。
所以,纵然不甚完美,却也是力所能及的顶端。
不过,事先不曾预料到的是,我和小二爷左思右想了很久的这个计划却在到达厦门之后仅仅一天的时间就彻底崩溃了。
崩溃的原因在于小地方人对“村”这个字的绝对错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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