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小说网玄幻奇幻武侠仙侠都市言情恐怖灵异历史军事网游穿越科幻侦探传奇竞技女生文学
  复制阅读地址 您的位置: 中文小说网 >> 都市 >> 黄金瞳介绍页 >> 黄金瞳列表页 >> 第771章 野性的较量

《黄金瞳》 第771章 野性的较量 作者:打眼  txt下载  章节列表  繁體中文



第771章 野性的较量
  “痛快,哈哈,真是痛快,我都想生活在草原上了……”
  庄睿足足纵马奔驰了一个多小时后,才减慢了速度,等巴特尔几个人的到来,这种畅快的感觉让他此行寻找古墓不顺利所积压的郁闷,完全一扫而空。
  “我说庄兄弟,没你这样的啊,你这一个小时跑出来四五十里路,也不知道体恤下马的体力呀……”
  最先到达的是巴特尔,不过来到庄睿面前的时候,胯下赤血已经是在大喘粗气了,巴特尔埋怨了庄睿两句之后,连忙下了马,让赤血减轻一点负重。
  虽然赤血含有一些汗血马的血统,但是并不纯正,这么一个多小时奔跑下来,几乎达到了极限。
  要知道,一个小时跑出四五十里路,比之那些传说中日行千里的千里马也不相上下了,当然,持久力那是没法相比的。
  巴特尔怜惜的拍了拍赤血的脖子,示意它去放松一下,转脸看向庄睿还骑在马上时,不由拉下脸来,说道:“庄兄弟,你没骑过马想跑快点我能理解,但是现在停下来了,你也要让小白放松一下啊,咦?”
  草原人是见不到别人不爱惜马匹的,不过巴特尔话说到一半,难听的还没说出来的时候,就停住了嘴。
  因为巴特尔发现,庄睿胯下的小白,除了出了一身汗之外,全然没有任何精神不震的表现,依然高昂着头,前蹄在草地上不安的刨着,甚至比赤血还有精力。
  白马当然有灵气了,就在庄睿伸出右手的时候,眼中的灵气已经源源不断的输入到了白马的身上。
  即使在奔跑的时候,庄睿也没停止使用灵气,这让白马浑身有一种精力似乎要透体而出的感觉,是以在狂奔了一个多小时候,还是如此精力充沛。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巴特尔震惊了,他长了这么大,还真没见过有那匹马在用极速狂奔了一个小时后,竟然还这么有精神,当然,那些野马除外。
  “啊……哦,我来到有一会了,刚才已经让小白休息过了……”
  庄睿暗中吐了下舌头,乖乖的从小白背上翻身下来,他全然忘了要让小白露点疲态出来了,这不……一眼就被巴特尔看出端倪了。
  “你最多比我早过来七八分钟吧?怎么能恢复的这么快?”
  巴特尔皱起了眉头,走到小白身边,伸手抓住缰绳,掰开它的牙口看了一下,脸上的皱纹却是更加多了。
  “这也没进食啊,莫非人马合一能让马儿的消耗减少?”
  巴特尔可谓是个马痴,前年刚得到赤血的时候,曾经在马场里和赤血一起睡了四五个月,眼下见到了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马上沉迷了进去。
  “对了,庄睿,你是怎么让小白这么听话的啊?”抱头思考了一会不得其果,巴特尔才想着去问庄睿。
  “我也不知道啊,巴特尔大哥,我从小就和动物特别投缘,我家里养了一个非洲大猩猩,一只雪山金雕,还有好几个藏獒,他们都很听我的话……”
  庄睿脸上露出一种很无辜的表情,这灵气的秘密是万万不能说的,只能编点瞎话忽悠这位质朴的蒙古大哥了。
  小白似乎在验证着庄睿的话,走到了庄睿身边,用大头亲昵的摩挲着庄睿的脸庞,不时伸出舌头帮庄睿洗下脸。
  “别,别,小白,自己玩去……”
  庄睿哭笑不得的把马头扭向了一边,这动物怎么表达亲热都是一个动作啊,以前他可没少被白狮如此亲热过。
  “庄兄弟,你一定是心地善良的人,这样才会得到动物们的青睐,才会得到长生天的祝福的……”
  巴特尔看到这一景象后,挖空了心思终于找到了一个他也不知道是否合理的答案,不过这万事和宗教扯上关系,总归就说不清楚了。
  “坏庄睿哥哥,你干嘛跑那么快啊……”
  正当庄睿和巴特尔在“交流”马术的时候,当然,只是巴特尔说庄睿在听,后面的人也陆续赶到了,第二个到达的却是乌云琪琪格。
  “小白,我的小白……”
  乌云琪琪格带着哭腔从马背上爬下奔向小白,在她想来,这么狂奔一个小时,马儿还不要被跑废掉了?
  “嗯?没事啊,庄睿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大哥的赤血都累惨了,小白怎么没事?”抱住小白的脖子后,乌云琪琪格也发现了问题。
  “琪琪格,是这样的……”
  庄睿无奈,把刚忽悠巴特尔的话又给小丫头讲述了一遍,这次干脆直接引用了长生天之类的言语,听的小丫头连连点头,再看向庄睿的目光时,却是充满了敬服。
  “呃,哥们不会被当成神棍了吧?”
  庄睿被小丫头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刚好这时帖木儿也赶来了,连忙站起身迎了过去。
  “彭飞,母马怎么样?配你很合适啊……”
  过了大约五六分钟后,彭飞同学才骑着黄点儿到来,这哥们骑在马上有气无力的样子,看得庄睿哈哈大笑。
  “哥哥啊,您就给我留点面子吧……”
  彭飞臊眉臊眼的从马背上滚落了下来,一把抓住了巴特尔,说道:“老巴,前儿你可是输了我们两匹马啊,最好的那匹给庄哥,另外可要紧着我先挑……”
  彭飞可是被黄点儿折腾的一点脾气都没有了,因为怕小丫头生气,打又不敢打,这吆喝的嗓子都哑了,黄点儿还是那速度,不紧不慢的差点把彭飞给气吐血。
  巴特尔还真没见彭飞服过软,当下笑了起来,说道:“行,等捉到那群野马后,随便你挑一匹……”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不由愣了一下,把彭飞拨到一边出言问道:“巴特尔大哥,咱们就这几个人,才能捉几匹野马啊?就您带的那马套,不也只能套住一个吗?”
  “一只就够了……”
  巴特尔笑着说道:“只要抓住那匹头吗,另外的那些野马,你就是赶都赶不走,到时候圈到马场里养上一两年,再和马场的马儿配过种,就算是圈养的马了……”
  “老巴,马王可不好抓,这次要是没抓到,回头我去你牧场挑去……”彭飞很不给面子的打击了巴特尔一下。
  巴特尔倒是没生气,点了点头,说道:“还真是不大好抓,那匹马王不像是蒙古马,身材比赤血还高,倒像是正宗的大宛汗血马,我没近处看,还真说不准……”
  上次巴特尔骑着赤血追那匹头马,都被甩的最后连马影都看不到了,而且那次他身边只有一个人,干粮携带的也不多,无奈只能先返回聚集地了。
  不给这次巴特尔重新回来追踪野马群,还是有一定的把握收服头马的。
  要知道,马虽然站立或者躺倒都能睡觉,但是在每天凌晨天亮前的两个小时,通常是马儿睡的最熟的时候,巴特尔就准备在这个时间段,偷袭一下那个野马群。
  “行了,大家先休息两个小时,咱们吃点东西,这里距离山坳不远了,上次野马群就是从那里跑掉的,一定还有痕迹留下来……”
  巴特尔也不知道那匹野马这几天会跑出多远,所以保持自己队伍的体力还是很重要的,说不定就要再草原上追上几天,别到时候等追上了野马群,自己人也都累瘫了。
  ……
  在当天晚上,庄睿等人赶到了山坳处,果然正如巴特尔所说,那里有马群残留的痕迹,巴特尔像猎狗似地围着山坳方圆几百米转了一圈,带着庄睿一行人追了下去。
  还好这几天草原上没有下雨,那些被野马啃过的青草还有马蹄印,都留下不少线索,到了第二天下午,巴特尔就发现了野马群的踪迹。
  巴特尔从地上抓起一摊马粪,用手指搓弄了几下之后,说道:“马粪还是热的,它们刚过去不久……”
  “得,您说怎么干就行了……”
  庄睿被巴特尔的动作搞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虽然知道草原人经常用牛粪和马粪做柴火,但那些可是干的啊,这湿漉漉的一摊子看的庄睿差点没吐出来。
  “扎营,休息,现在不能再追了,否则就要打草惊蛇了,等它们夜里都睡了,咱们到时候再摸过去……”
  巴特尔知道,马儿的听觉和嗅觉非常的发达,尤其是那些野马,一旦感觉到有什么不对,里面就会转移地方,那到时候再想追可就难了。
  庄睿看看天色,已经是夕阳西落了,点头说道:“好吧,不过夜里去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我……”
  怕烟火惊扰了前方的野马群,众人也没生火,吃了点风干的牛羊肉喝了点水,就算是凑合了一顿。
  吃完饭后,按照巴特尔的说法,要好好休息一下,众人各自搭起帐篷睡了进去。
  辽阔的大草原一片沉寂,月光洒在随着微风荡漾的草地上,犹如给大草原盖上了一层霞光,煞是美丽。
  “呜……嗷嗷……”一阵惨厉狼嚎的声音,忽然打破了草原上的寂静。
  “怎么回事?怎么有狼嚎声?”
  沉睡中的庄睿被那凄厉的狼嚎声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连忙翻身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坏事,这附近有狼群,估计要惊扰了野马群……”
  巴特尔几人都陆续爬起身来,听到狼嚎声,几个草原人的脸上都有忧色。
  “巴特尔大哥,这马群不会被狼群给包围吃掉吧?”
  庄睿是见识过草原狼的凶悍的,虽然已经发生好多年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当初要不是周瑞准备充分,估计自己那一行人都要丧身狼吻之下。
  “包围?”
  巴特尔听到庄睿的话后,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容,继而说道:“庄兄弟,现在可不是解放前了,草原狼在大草原上几乎快要绝迹了,这也就是夏天,有它们一点生存空间,不过这狼群撑死了也就是三五只的样子,怎么可能包围野马群呢?”
  由于现代化的发展,草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狼群的数量几乎要比野生马群还要稀少了,这也是底层生物链发生变化所导致的。
  其实狼群的减少,对于大草原并非是一件好事情,就像是澳大利亚牧场,在四五十年代进行了灭狼运动,让狼群几乎绝迹,但是后来他们引进了一种野兔,于是灾难来临了。
  由于缺少天敌,野兔在澳大利亚繁殖的极快,而牧场内的青草,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着,到处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
  澳大利亚政府无奈,最后只能再从国内进口狼、蛇以及鹰等许多野兔的天敌,这才慢慢了减少了野兔对草原的危害。
  现在的蒙古大草原也有向这种趋势发展的迹象,不过近年来草原人已经在注意对于草原肉食动物的保护,只要不是发生狼群袭击牧场的事件,几乎很少有猎手再去主动狩猎野狼之类的动物了。
  “计划看样子要改变,马群听到狼嚎声,肯定会有所警觉的,咱们都别睡了,把东西准备好,说不定又要跟着马群转移了……”
  巴特尔的样子十分郁闷,回身去收拾帐篷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着:“没道理几只野狼去马群送死啊?”
  收拾好帐篷后,众人将马儿牵着,步行往靠近马群的地方走去,而狼嚎的声音也变得愈发清晰了,似乎就在前方。
  “停,我知道怎么回身了……”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前面的巴特尔突然举起攥成拳头的右手,示意后面的人停止前进。
  帖木儿对这里的地形也非常熟悉,四下打量了一眼脸上露出了然的神色,开口说道:“巴特尔大哥,这里是野狼峪吧?看来马群占据了野狼的老窝,所以这才起了冲突的……”
  巴特尔拿起望远镜观察了一会,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不过野马群并没有占据野狼的老窝,而是堵在了野狼进出野狼峪的路上……”
  “还真是,这群马什么地方不好选,偏偏选在这里啊?”
  庄睿接过巴特尔手中的望远镜,借着月光看向正前方,不由笑了起来。
  在他前方四百米多有的地方,可以清晰的看到许多马儿或卧或立的影子,而在这些马儿的后面,则是有一个山谷,高约三四十米的样子,这种地形在草原上倒是非常少见的。
  至于那几只发出凄厉叫声的草原狼,庄睿却是没有发现它们的身影,不过从野马群外围一些马儿身体向外的方向来看,应该隐身于马群正前方茂密的草丛之中。
  “奇怪了,这些狼没必要和野马群死磕啊,等它们走了再进去不就完事了吗?”
  听着野狼的嚎叫声愈发凄惨,庄睿心中有点纳闷,正如巴特尔所说,野狼的数量绝对不会超过五只,确实没有必要冲击这支野马群的。
  要知道,野马可不是家养的牛羊,对于野狼的袭击全无还手之力,恰恰相反,野马的攻击力恐怕不弱于狼群,它们的四蹄要是踢在狼身上,绝对会使其失去战斗力的。
  更何况这百多匹野马要是一起冲起来来的,别说是三五只狼,就是再多上几倍,那也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估计是野狼峪里面有小狼崽,这几只狼才着急了……”
  草原经验极其丰富的巴特尔在观察了一会之后,开口回答了庄睿的问题,也只有这个答案比较合理,否则以草原狼这种狡诈生物的特性,绝对不会去招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的。
  “那咱们怎么办?在这等着?”
  现在才凌晨二点多钟,虽说在大草原上看星星是一件让很多情侣们很憧憬的事情,不过身处在这里就知道,这里并非是一个能让人心情愉快的地方。
  别的不说,就是那些习惯于在半夜肆虐的蚊虫,就让庄睿有点受不了,即使身上穿的是长袖长裤,但是架不住脖子脸上没遮拦的东西啊,这才一会的功夫,他就给了自个儿好几耳光了。
  “再等一会,如果谷里真有小狼崽的话,这些野狼会忍不住的,到时候一冲击,只要马群乱了,咱们的机会就来了……”
  巴特尔对于耳边“嗡嗡”直叫的蚊虫压根就不在意,眼睛直盯着前方和野狼对峙的野马群,这种情形即使是他这样的草原人,也难得一见的。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也只能闭上了嘴巴,连乌云琪琪格那小丫头都没说什么,自己一老爷们有什么好抱怨的。
  “狼群忍不住了……”突然,巴特尔的脸色变得兴奋了起来。
  果然,就在巴特尔话声刚落的时候,从狼群种传出一声嚎叫,一只低矮的身影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往野马群奔去。
  庄睿的望远镜立马对准了这只野狼,一看之下,不禁有些失望。
  这只野狼的个头实在是不怎么样,甚至都没有农村一些土狗的块头大,浑身长满了灰色的毛发,只有那发着莹莹绿光的两只眼睛,才能让人感受一丝凉意。
  野狼从草丛里窜出,顿时让野马群有些骚动起来,在最外围的几匹野马,不安的用前蹄刨着面前的草地,毕竟这食草和食肉动物,本身有着质的区别,那种惧怕也是与生俱来的。
  “恢律律……”
  突然,一声响彻天地的马嘶声,从野马群中传了出来,声音之大,仿佛平底起雷,炸响了整个大草原。
  那声音之响亮,听的远在几百米外的庄睿等人都有点震惊,这是马儿能发出来的吗?就连庄睿身边的几匹马儿,都露出不安的神色。
  “这就是那匹头马,看来我还是小瞧了它,它比赤血的品种还要好不少……”
  巴特尔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要说原本还有六七成把握捕获这匹头马的话,现在听到这声嘶鸣,他心里的期望值立马下降到了三成。
  因为巴特尔发现,就在那匹头马仰天长嘶的时候,自己赤血眼中,也露出了惶恐不安的表情,这是弱者在见到强者的时候,才会有的表现。
  “我看到它了,天啊,好漂亮的马……”
  庄睿在嘶鸣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就用望远镜寻找起声音的主人来了,而发现这匹头马并不困难,因为在它身边周围五六米的地方,再无一匹马儿敢于靠近。
  这是一匹浑身鲜红如枣的野马,身上的毛发极短,只有在脖颈处,才有一些蓬松的毛发,两眼黑如胶漆,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凝视着远处跑来的野狼。
  这只头马的身高,比其周围的野马要高出很多,庄睿目测着足足有一米八至两米左右,站在那里沐浴在月光之下,宛若天马一般,威风凛凛。
  “这……恐怕就是混交的荷兰马,也不如这只马儿神骏吧?”
  庄睿曾经在香港看过赛马,那里所用的马匹,都是来自荷兰或者英国等地的混血马,这种马的特点就是身材高大,体型俊美,但是和眼前的这匹相比,那简直就像是土狗一样不起眼了。
  就在庄睿观察着这匹头马的时候,野狼也接近了马群,在最先奔出的那只野狼身后,还跟着两只狼,一前一后呈三角形向头马跑去。
  看来草原狼们也会使用战术,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这头马一败,整个野马群就会不战而溃的。
  两者本来相距就不过几十米的距离,短短十多秒钟的时候,那只最先奔出的野狼就来到了头马的近前,嘴里发出一声带有威慑性的低吼后,身体跃起,向那匹头马扑去。
  看到这番情景,头马周围的野马,都有些骚乱,不过那匹头马却是非常镇定,在野狼扑起的时候,前提突然抬了起来。
  似乎知道马儿前蹄的厉害,野狼在半空中一个灵巧的转身变向,身体却是来到了头马的屁股处,伸出利爪向头马屁股抓去。
  野狼猎食的时候,对于那些体积远远大于它们的动物,往往是从腹下或者屁股开刀,将猎物的皮肤划破后,抓出其肠子使之流血而死。
  这只野狼显然就是打在这种主意,而且它的战术也很成功,眼看利爪已经抓到了头马的股臀上。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目录